
在提交L-1申请的前3年内,该外派员工必须至少在与美国公司拥有“合格的关系”的境外公司至少连续工作一年。在美国境内为该境外公司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境外工作的一年时间之内;
该外派员工赴美后必须在与美国境外公司拥有“合格的关系”的美国公司内工作,并凭借其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服务;
签证到期之时,该外派员工将会如期离开美国;
2004年的L-1签证改革法案描述了几种会被视为L-1B签证持有人违法工作的现象,如果L-1B签证持有人在美国违法工作,会导致丧失L-1B身份:
L-1B签证持有人的主要工作地点是在其他非关联公司,而并非在为其提交签证申请的美国公司内;或
L-1B签证持有人的主要的工作内容和地点都不在为其申请L-1B的美国公司的控制和监督下;或
L-1B签证持有人在其他非关联公司的工作的本质是属于“为非关联公司提供劳工服务”,而不是为其提交申请的美国公司提供必要的专业产品或服务。

不能为空
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不对